法律问题
首航新能:广东首航因逾期动工建设“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存在因违反投资协议、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及补充条款而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5-02-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广东首航与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强度、总建设期、动工期限、产值及税收等义务。如广东首航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主管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包括收回优惠扶持政策、延后或终止供应后续建设用地、收取未按时动工违约金、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布违约失信行为并纳入政府征信系统记录等。注册稿披露,广东首航已取得宗地面积49,9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处于在建状态,但因逾期动工建设,存在因违反协议相关约定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