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森峰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中存在特殊利益协议及实际控制人与股东之间的上市失败回购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1-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12月,济南园梦、济南建华、中投建华、建华高新、张松伟、普济无量、济高投保、湖州佳宁、深创投、山东红土等10名股东分别与实际控制人李峰西、李雷及公司等其他协议签署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若截至2022年6月30日森峰科技未向深沪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报材料,则部分股东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或恢复原对赌协议;该条款自2022年6月30日前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被受理之日起彻底解除且自始无效。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失败,前述10名股东有权要求李峰西、李雷履行回购股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