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规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分公司存在税务轻微行政处罚及因补缴报告期外企业所得税产生税收滞纳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5-01-1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分别为2020年度235.63万元、2021年度425.87万元、2022年度444.46万元,系补缴报告期外企业所得税产生。报告期内还存在三项税务处罚:顺德分公司2022年3月22日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被罚款50元;河北雄安分院2021年8月18日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被罚款500元;发行人2020年3月18日因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