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六合宁远:发行人股改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自然人合伙人未就资本公积转增事项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相关主体作出涉税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01-1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改及股份公司阶段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增加股本实际来自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股本溢价部分,相关自然人股东未就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自然人股东、持股平台天择名流、广元天启、格知天润及其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涉税事项的承诺》。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六合宁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股本增加来自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未用以增加注册资本;格知天润、天择名流、广元天启的自然人合伙人未就整体变更事宜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已分别出具补缴及承担费用、罚款的承诺,持股平台亦作出差额补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