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苏永成: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法律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1-1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江苏永成厂区内约1,328.70平方米门卫室、临时搭建辅助用房及雨棚;海南鑫永成约2,329.87平方米临时搭建辅助用房;河南俱成厂区内约23,137.93平方米厂房及办公楼;株洲新瑞约20,350.60平方米厂房及门卫室。其中河南俱成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存在未批先建情形。发行人另租赁上海浦东新区飞渡路55号一号厂房300平方米、长沙比亚迪汽车产业园14号厂房995平方米,相关租赁合同存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