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米格新材:发行人通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涉及激励对象、服务期及锁定期、出资资金来源、股份流转机制、是否存在代持或利益输送等合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12-3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米格新材
审核编号
10033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9页至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为稳定核心团队、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于2021年12月召开股东会,同意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并设立宿迁辉睿、徐州天之道、连云港格弘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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