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米格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将个人卡作为公司卡使用。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4-12-3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米格新材
审核编号
10033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85页至第1-1-286页;第3-3-1-3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至2021年,公司存在将个人卡作为公司卡使用的情形,涉及袁志伟名下中国银行尾号7030账户及陈荣华名下工商银行尾号2768账户。上述个人卡主要用于内部资金互转、备用金或往来款收付、无票费用报销、支付员工薪酬等,相关收付款项均已纳入公司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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