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鑫生活:新增投资人曾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条款,需关注发行人是否承担对赌义务及解除是否彻底。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12-3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悦时景朗、悦时景晖、无锡复星创投等3名股东在投资公司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增资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公司未能实现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相关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按补充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