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鑫生活: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且海南恒鑫曾租赁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的房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12-3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有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未按要求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能被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公司子公司海南恒鑫租赁袁健萍的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该房产仅为海南恒鑫仓库租赁所用,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比例较小,替代性较强,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