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毓恬冠佳:发行人与投资者签署的增资、股东协议历史上存在回购、反稀释、优先权、清算优先权、知情检查权、最惠条款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11-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毓恬冠佳
审核编号
10033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至1-1-69页;第3-3-1-18至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2月25日,张健、钟家鸣与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约定回购条款。2022年10月31日,嘉兴隽通与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一)》,约定价值保证及反稀释权利、回购权、知情权及检查权等条款。2022年11月28日,嘉兴隽通、京津冀基金与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二)》及投资协议,约定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价值保证及反稀释、回购权、优先清算权、股权转让限制、知情权及检查权、最惠条款等,并约定京津冀基金有权委派董事及享有保护性权利。2022年12月28日,嘉兴虹佳签署《股东协议(三)》及投资协议,取得同类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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