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施美药业:发行人前身设立出资及2006年增资存在验资、更正及净资产作价出资瑕疵,需说明补足及主管机关确认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4-11-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施美药业
审核编号
10032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至第1-1-36页、第1-1-49页至第1-1-50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文藻药业设立时,2002年9月28日验资报告曾验证截至2002年9月27日已收到注册资本5,748,557.19元,尚欠缴股金16,442.81元;2015年正中珠江复核确认截至2002年9月27日,江文藻等314名股东合计缴纳出资6,748,557.19元,对前期出资金额进行更正。2002年9月27日至2003年8月31日新增出资1,296,454.49元未经注册会计师验证,2015年正中珠江复核确认截至2003年8月31日文藻药业股东已缴足实收资本,超出实收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06年5月,施美有限增资至2,108万元,其中股东以施美有限净资产出资1,475.50万元,不符合当时有效《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存在瑕疵;后江鸿、江样其于2011年12月及2015年6月以现金补足,正中珠江及天职国际复核确认出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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