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致远电子: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异地代缴社保、公积金及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11-0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致远电子
审核编号
10033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1页至第1-1-83页;第3-3-1-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公积金人数分别为94人、95人和107人,占比分别为14.64%、14.39%和14.7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11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713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4人未缴纳,均系新入职员工、退休返聘员工。政府部门信用报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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