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致远电子: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立功科技等关联方存在较多关联交易、资金拆借、担保、知识产权转让、人员费用结算及信息系统共用等独立性相关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11-0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致远电子
审核编号
10033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3页至第1-1-288页;第3-3-1-14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租赁、其他资金往来、关联方资产转让、关联担保、关联资金拆借、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商标转让等。2020年公司向立功科技拆出资金6,124.59万元并已收回,自2021年以来未再发生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存在为关联方立功科技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担保合同均已履行完毕且未发生实际履行担保责任。2021年,立功科技将16项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和6项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2020年和2021年,部分研发人员曾与立功科技签署劳动合同且薪酬福利由立功科技发放,发行人已将相关薪酬调整至研发费用并向立功科技结算。历史上公司曾与立功科技共同使用信息系统,但已进行权限、流程区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已由公司独立采购启用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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