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日日顺: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10-2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日日顺
审核编号
100140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4页至第1-1-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广德、上海向日葵、上海广意物流、苏州广德物流、云顺科技、上海飞升、广州贝业新兄弟、快鸟物流科技等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其用工总数比例超过10%的情形;派遣人员均属于辅助性、可替代性强的岗位。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8人,未超过发行人或相关子公司用工总数的10%。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劳务派遣违规受到劳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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