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汕头超声:发行人控股股东超声资管历史上作为职工持股平台存在显名股东代隐名职工股东持股情形,后续通过股权代持实名制及设立合伙企业持股平台予以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10-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超声资管于2008年设立时实际股东206名,委托李德来等21名股东作为工商登记显名股东代其他股东持有超声资管股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超声资管实施股权代持实名制,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解除股权代持关系,部分自然人直接持有超声资管股权,部分自然人通过超研合伙、超安合伙、超康合伙、超臻合伙间接持有超声资管股权;实名制前后穿透计算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