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百胜动力:历史股权代持及对赌/回购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9-2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层面及顺益投资层面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已解除;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股份代持、信托持股,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况。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及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协议或安排,但存在2次以发行人为标的公司的对赌协议事项,其中2015年业绩对赌已履行完毕;2021年6月东方精工与刘力军、扬州金木、青岛吾同、安丰盈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百胜动力未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权受让方有权要求东方精工按股权转让价格外加6%年化利率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