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开科唯识:投资人入股时约定的股权回购、优先权、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股东权利及其终止、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9-2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红杉奕信于2017年9月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成为股东,善润天曜于2020年12月通过增资成为股东;投资人入股时签署的股东协议约定特定条件下的股权回购权、优先认缴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股东权利。2020年12月,投资人与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签署回购权调整协议,终止发行人的回购义务且自始无效。2022年6月,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确认特殊股东权利条款于发行人提交IPO申请材料之日起终止,其中剩余涉及股东的股权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条款自终止日起终止并自始无效;如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终止/否决/不予或撤销注册、批文失效或上市未成功,部分特殊条款可重新生效,但效力仅限于除发行人外的其他方,发行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再作为特殊条款当事人或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