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昌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0%上限的情形,并通过调整用工方式进行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8-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大昌科技
审核编号
10034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4页至第1-1-75页;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为满足临时性、辅助性用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采用劳务派遣。2020年末派遣用工209人、正式员工994人、派遣比例17.37%;2021年末派遣用工35人、正式员工919人、派遣比例3.67%;2022年末派遣用工0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10%上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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