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特电子:2021年9月发行人定向发行股份收购东莞博钺的法律程序、交易公允性及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4-08-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贝特电子
审核编号
100331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5页至第1-1-56页;第3-3-1-2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9月,贝特电子定向发行股份收购东莞博钺;东莞博钺股权价值及贝特电子股权价值均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以2020年度财务数据测算,东莞博钺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发行人相应指标比例分别为26.17%、31.67%、26.2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东莞博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范围一致,收购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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