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鹰峰电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实际控制人洪英杰代潘关新持有发行人股权及相关股权转让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7-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鹰峰电子
审核编号
100342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页至第1-1-50页;第3-3-1-34页至第3-3-1-3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1月,洪英杰与潘关新签署《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书》,洪英杰向潘关新转让并代为持有鹰峰有限1.00%的股权,作价250.00万元。2021年11月,潘关新与洪英杰签署《股份转让合同》,潘关新将其实际持有发行人的1.00%股权(143,480股股份)作价600.00万元转让给洪英杰;截至2021年12月,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并完成股份交割。2022年11月潘关新曾起诉洪英杰和鹰峰电子并于2023年2月撤诉;2023年4月潘关新再次起诉,要求认定《股份转让合同》无效并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截至申报稿签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出具日,该案已开庭审理,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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