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鹰峰电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上限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7-2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情形。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劳务派遣占比分别为17.19%、6.50%、3.06%;2020年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超过10%。劳务派遣单位均签署了劳务派遣合同,合作期间均持有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与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为流水线中重复机械性的辅助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