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鹰峰电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个人账户代收付货款、转贷、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涉及资金往来与合规整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7-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鹰峰电子
审核编号
100342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9页至第1-1-31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包括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个人账户代收付货款、转贷、票据使用不规范。关联方资金拆借主要为洪英杰向公司暂借款、上海热拓向张凤山暂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清偿。2020年和2021年,洪英杰分别通过个人账户代收货款14.81万元、33.65万元;2021年,张凤山个人经营贷款395.00万元受托支付至上海热拓供应商账户,形成代上海热拓支付货款;上海热拓还曾通过张凤山账户归还车辆贷款。2021年和2022年,上海热拓存在转贷事项,涉及金额分别为427.68万元、37.07万元。报告期内还存在供应商票据找零等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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