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鹰之航: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鹰之航、珠海鹰之航受到民航及海关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4-07-0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鹰之航
审核编号
100203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1页至第1-1-212页;第3-3-1-21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深圳鹰之航于2019年12月16日因违反《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R3)第36条(d),被民航局中南局处以3万元罚款,处罚文号为中南局罚决政法字[2019]6号;深圳鹰之航于2019年3月13日因出口申报不实,被皇岗海关罚款0.33万元;珠海鹰之航于2019年12月24日因进口申报与实际不实,被港珠澳大桥海关罚款0.08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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