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四通: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员工股权激励形成股份代持及解除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7-0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6年末公司拟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因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设立的持股平台不符合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参与股权激励的25名员工委托自然人李晓娟代为参与定向发行。2017年1月,李晓娟认购80.00万股,该等股份实际由被代持人提供认购款。2018年5月,25名员工设立东力合伙;2018年6月21日,东力合伙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受让李晓娟所持528.00万股,代持关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