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创志科技: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方签署含优先权、赎回权、并购权等投资方权利的对赌安排,部分权利终止及部分权利附条件恢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7-0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创志科技
审核编号
10021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0页至第1-1-6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2月23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志真、贺辰阳分别与常州高投、中小基金、产才基金、苏州国发和天宁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限制出售、优先购买权和优先出售权、股权赎回权、并购权、经营决策权、清算权、利润分配权、现金分红权等权利。2022年6月16日,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除股权赎回权及并购权外,其余投资方权利立即终止且不具有恢复执行之效力,并自始无效;投资方确认相关投资方权利均未实际执行,除《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外不存在其他业绩对赌与补偿、股份回购权、一票否决权、一致行动或其他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协议签署、执行、效力等事项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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