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昌医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乐赛仙事业部”合作事项,且尚有未解除合作事项对应的潜在损失补偿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 2024-07-0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乐赛仙事业部”合作事项;该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文件未在申报稿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合作模式具体条款。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 2024-07-02 · 终止(撤回)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乐赛仙事业部”合作事项;该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文件未在申报稿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合作模式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