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福尔达:发行人原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龚斌因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内减持京威股份受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4-06-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福尔达
审核编号
10023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2页、第1-1-332页;法律意见书第3-3-1-4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1月,龚斌因受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立案调查,申请辞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职务。2021年12月,龚斌因超比例减持股票未按规定披露、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京威股份,受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招股说明书披露龚斌被处以罚款50万元,并披露惠联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亦受到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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