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福尔达:发行人控股股东三花控股因2018年收购福尔达有限、福宇龙100%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4-06-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21年12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国市监处罚[2021]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三花控股2018年7月至8月期间收购京威股份持有的福尔达有限100%股权、福宇龙100%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但上述收购行为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决定给予三花控股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