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宝武碳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存在同类业务安排,需要论证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06-2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宝武碳业
审核编号
100233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马钢化工的苯类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属于同类业务,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但不构成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宝钢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以及竞争方马钢集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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