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纳医药:发行人存在经营场所未独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历史情形,海纳制药曾因水污染防治事项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4-06-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海纳医药位于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经营场所报告期内未独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其在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15层从事医药开发、研究等活动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及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海纳制药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雨水系统改造时施工方误将雨水外排阀门打开、将雨水收集池内少量收集水外排至市政管网,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