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航科电:外部投资方入股时存在回购权、一票否决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优先认缴/购买、共同出售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若发行上市未成功,可能触发实际控制人或创始股东承担回购等义务。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24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航科电
审核编号
10023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页至第1-1-5页;第1-1-57页至第1-1-6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外部投资方马忠彪、深圳洛盈、研投基金、中投建华、中投嘉华、湖南三一、张金刚、汪杰、青岛尚颀等在入股或受让股份时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签署含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协议。招股说明书披露,马忠彪协议涉及回购、IPO申报延迟、反稀释、优先清算权、人事安排等;2020年末至2021年初外部投资方协议涉及一票否决权、回购权、优先认缴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知情权、平等股东权利等;青岛尚颀协议涉及信息及检查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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