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宇谷科技:发行人申报前实施过两次员工股权激励,涉及持股平台、服务期、离职或违约时财产份额处理及上市后行权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2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20年10月对刘强、余为才等15名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由激励对象通过认购宇资合伙部分出资额间接取得合计1.52%的宇谷有限股权;2022年3月对吴长木、胡始昌等21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由刘爱明、肖劼通过转让其在宇谷合伙或宇资合伙的部分财产份额间接授予合计2.3%的宇谷有限股权。相关协议约定了锁定期、服务期、离职、不能胜任工作、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恶意违约、商业贿赂、泄密、违法犯罪等情形下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及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