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科科技: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存在年纳税承诺未完成而需缴纳违约金的合同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4-06-2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美科科技
审核编号
100206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页至第1-1-43页;第3-3-1-42页至第3-3-1-4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8日签订《2020JG02-G地块监管协议》,约定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产后的第二年度起,连续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在集美区缴纳的年地均税收不低于690万元/公顷;如公司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应在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考核完成后的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向集美区人民政府缴交实际纳税额与承诺纳税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宗地面积折合2.00公顷,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8日前投产;如公司2025年至2029年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需要按照监管协议缴交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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