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小伦智造:2021年3月外部投资人入股时曾存在反稀释权、股权回购权等对赌或股东特殊权利安排,需关注是否彻底清理、是否存在恢复条款及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22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浙江小伦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小伦智造
审核编号
100228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0页至第1-1-53页;第3-3-1-12页至第3-3-1-1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小伦有限第二次增资时,亿群合筑、亿群启银、何洪等投资人与小伦有限及相关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反稀释权;投资人与王小伦、王渊、郑秀钗签署股东协议约定如小伦有限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境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投资人有权要求王小伦、王渊、郑秀钗及/或三人控制的主体回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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