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翰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实际控制人与上汽创投之间涉及业绩承诺、退出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该等安排在申报前已终止并确认自始无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4年12月25日,上汽创投与国脉集团、浚联投资、南方贝尔、谢苏平签署《增资协议》,同日上汽创投与实际控制人陈国鹰签署《补充协议》,涉及业绩承诺、选择退出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反稀释、股权负担等条款。2020年6月2日,陈国鹰与上汽创投分别出具确认暨承诺函,确认《补充协议》终止且不再具有法律效力;2022年3月25日,双方签署终止协议,上汽创投同时出具确认函,确认对赌条款未触发、补充协议终止并自始无效,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现有股东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及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