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翰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及配偶林惠榕因国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差额补足事项被列为中财裕富诉讼被告或相关责任主体,需关注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慧翰股份
审核编号
10023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5页至第1-1-30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中财裕富与福建泰通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福建泰通对中财裕富参与国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提供收益保证,林惠榕出具合同履约担保函。2021年7月28日,中财裕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福建泰通支付差额补足款2.3亿元及逾期违约金,并请求判令担保人林惠榕及其配偶陈国鹰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申报稿签署日,该诉讼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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