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清互联: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6-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三清互联
审核编号
10036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10页至第1-1-113页、第1-1-370页;法律意见书第3-3-1-3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为459人、缴纳比例95.82%,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为460人、缴纳比例96.03%;截至2022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98.65%,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98.4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98.16%,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97.63%;截至2020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98.36%,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83.20%。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未缴人数中37人属于可若瑞娜员工,因2020年12月收购可若瑞娜80%股权,在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前提下存在未对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已逐步规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为10名、35名、36名、34名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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