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丹耀光学:王洪被认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其直接持股、员工持股平台及与袁志清的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发行人79.57%表决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0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丹耀光学
审核编号
100347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页至第1-1-43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洪直接持有发行人40.00%股权,并分别通过天禄投资、曲阿投资、凤美投资控制发行人7.09%、4.37%、1.05%表决权;袁志清直接持有发行人27.06%股权。2021年5月,袁志清与王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袁志清根据王洪意见行使表决权,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36个月。王洪合计控制公司79.57%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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