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康股份:美康有限吸收合并成都美康时未逐一通知债权人,存在公司合并程序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4-06-0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美康有限吸收合并成都美康时,成都美康、美康有限仅就吸收合并事项在报纸上公告,未逐一通知债权人,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规定。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4-06-01 · 终止(撤回)
美康有限吸收合并成都美康时,成都美康、美康有限仅就吸收合并事项在报纸上公告,未逐一通知债权人,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