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威达智:发行人股东历史上签署含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摊薄权、控股股东股权转让限制及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涉及对赌安排清理及是否存在恢复条款、纠纷或潜在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5-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22年2月28日,中新创投、科技创投、顺融三期、孙力生、苏州安禾分别与威达智有限及原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享有多项特殊权利条款;其中发行人未能在交易交割日后五年内完成合格上市或实现并购退出时,投资人享有回购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具有连带回购义务。2022年4月29日,各方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上述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对任何一方均无法律约束力,并不因任何原因、条件重新恢复;相关各方确认对赌触发条件未发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