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昆仑新材: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股东历史上约定对赌条款及特殊股东权利,上市申报前已终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5-1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昆仑新材
审核编号
10033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69-70页、第346-363页;法律意见书第33-3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其前身昆仑有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历次融资过程中与投资人股东约定了对赌条款及其他特殊股东权利,包括回购权、转股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平等待遇、优先清算权、反稀释、知情权及检查权等;2023年3月23日,发行人及当时全体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权利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起完全终止、失效、不予执行且自始无效,任何情况下不得恢复效力或恢复执行,个别投资人委派董事权益亦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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