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众邦股份:发行人成立时存在王南、陈小东代实际控制人王军持有众邦有限出资的股权代持事项,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及股权权属清晰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4-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四川众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众邦股份
审核编号
10034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4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众邦有限成立于2014年2月,由王南、陈小东分别代王军持有98.00万元、2.00万元出资,合计100.00万元出资;前述代持未签订书面协议。2015年12月18日,王军与王南、陈小东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并通过王南、陈小东与王军及其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解除代持。各方签署说明确认代持关系已经解除,代持股权已经完全还原,各方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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