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众邦股份: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王军及多名投资人曾签署股份回购、优先认购权、反稀释、知情权、董事或董事会观察员委派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条款,需关注清理安排及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4-2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王军分别与美华合伙、健康基金、金智银聚、善麟合伙、正锦源合伙、翔太合伙、金智银创、陆国芬及张明阳等约定股份回购条款,触发条件包括未能在约定期限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未能按期完成与兴富邦贸易及大洲贸易业务整合、未能按期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协议还包括委派董事或董事会观察员、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与共同出售权、反稀释、知情权等特殊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