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众邦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9项安全生产、环保行政处罚,其中包括2023年6月8日清洗乙炔发生器发生一般闪爆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发行人副总经理朱晓鹏亦因该事故受到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4-04-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四川众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众邦股份
审核编号
10034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3页至第1-1-304页;第3-3-1-60页至第3-3-1-6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自报告期期初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9项行政处罚,包括液氯库应急报警电话无人接听、反应釜搅拌器未采用防静电皮带、库房安全间距及硝化反应应急措施不完善、检维修作业未按规定操作、液氯储槽及质检楼安全设施不规范、泰邦科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泰邦科技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泰邦科技卸车区围堰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等不规范,以及2023年6月8日清洗乙炔发生器内电石残渣发生闪爆造成1名作业人员受伤并在送医途中死亡。发行人及泰邦科技合计罚款金额包括1.50万元、3.60万元、1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65.00万元。发行人副总经理朱晓鹏因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被罚款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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