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绿联科技: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存在员工持股平台、私募基金股东、股东关联关系及穿透计算股东人数事项,需要确认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或超过200人等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4-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绿联科技
审核编号
100215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74页至第1-1-7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存在11名直接股东,其中2名自然人股东及9名机构股东;绿联咨询、绿联和顺、和顺二号、和顺三号、和顺四号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坚果核力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并已履行基金备案;经穿透至自然人、政府部门、已备案私募基金及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后,公司股东人数为23名,未超过200人。张清森与绿联咨询、绿联和顺、和顺四号、和顺七号存在披露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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