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仑新材:发行人历史上与外部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包含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股份回购、清算优先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公司治理否决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4-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仑新材
审核编号
10021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5页至第1-1-6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11月13日,海峡产业、珠海厚中、中仑海华与杨清金、杨杰、发行人、中仑集团、中仑海清、中仑海杰等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治理、经营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股份回购、清算优先权、新投资人进入限制、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资产负债率限制等安排。2021年4月15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二,对相关特殊权利安排作出不可撤销终止约定,并确认相关安排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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