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仑新材:注册稿阶段,发行人2019年收购长塑实业90%股权未依法事先申报经营者集中的事项已由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发行人已缴纳罚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4-04-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仑新材
审核编号
100211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5页、第1-1-327页至第1-1-328页、第8-3-8-85页至第8-3-8-8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22年6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2〕57号),认定发行人收购长塑实业90%股权达到申报标准但未依法申报,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对发行人处以30万元罚款。发行人已于2022年7月7日缴纳罚款,相关调查已经结束。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