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精实测控: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2-05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精实有限历史上存在两组股权代持:其一,2014年3月31日王磊与彭翠红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由彭翠红代王磊持有精实有限65.00%股权;2014年12月彭翠红退出后,樊可清作为新代持方代王磊持有精实有限85.00%股权;2016年3月除预留员工持股平台5.00%股权仍由樊可清代持外,其余代持部分还原或转让;2016年8月24日樊可清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10.00%股权,其中5.00%系登记在其名下、实际由王磊所有的股权,至此王磊与樊可清之间的代持安排结束。其二,2016年3月25日李月芹受让取得精实有限20.00%股权,该部分股权实际为代吴义文持有;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李月芹分次减持其所代持股权,至2018年11月股权转让完成,吴义文与李月芹代持已经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各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潜在争议和权利主张,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