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辉芒微:发行人2020年度存在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经营款项及少量现金收款的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需关注是否存在账外收支、体外循环及内控重大缺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4-01-0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辉芒微
审核编号
100326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0至1-1-201页;第1-1-258至1-1-25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度,公司存在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与经营有关款项的情形,收款金额205.92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金额0.67%;相关员工私人卡代收货款后即归还给发行人。2020年度公司还存在少量样品销售现金收款21.13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0.07%。上述个人卡收支与公司有关款项均已纳入公司相关科目核算,公司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完整,不存在账外收支,对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