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紫江新材: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东未按合资合同、章程或相关批复规定实缴出资,部分变更手续及资料缺失,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后一年内转让股份等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3-12-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自1995年12月设立至整体变更前发生多次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和分立;律师核查后确认历史沿革过程中曾存在股东未按《合资合同》《公司章程》或相关批复规定实缴出资、部分变更手续及资料缺失、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后一年内转让股份等瑕疵。